从一张清单——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看总书记关心的基层减负——党小组会议
基层,联系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“把基层的工作做好,这样才能‘任凭风浪起,稳坐钓鱼台’”。从黄土地一路走来,从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干起来,习近平总书记“对基层工作非常牵挂,对基层干部充满感情”,对基层减负工作高度重视。
从源头和机制上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。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提出:“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(街道)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,加强清单动态管理,推动责权一致、责能一致。”
为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,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积极担当作为,有更多精力抓落实,制定如下规定。
一、切实精简文件
1.严控文件数量。2.提升文件质量。3.加强评估审查。
二、严格精简会议
4.严控会议数量。5.控制规模规格。6.提升质量效率。三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
7.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。8.改进方式方法。9.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。
四、规范借调干部
10.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。
11.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。
五、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
12.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。13.严格建设管理。14.防止功能异化。
六、规范明晰基层权责
15.建立健全职责清单。16.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。17.规范工作机制、挂牌和证明事项。18.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。
七、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
19.精简种类数量。20.注重创建示范实效。21.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。
基层之负从何而来?
其中一个重要因素,便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的桎梏:“痕迹管理”比较普遍,但重“痕”不重“绩”、留“迹”不留“心”;检查考核名目繁多、频率过高、多头重复;“文山会海”有所反弹……
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印发,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;《关于全面建立乡镇(街道)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》印发,进一步明确乡镇(街道)职责,形成事权清晰、责能相适、履职顺畅、保障有力的乡镇(街道)权责体系……
一个个文件、一项项举措,党中央出“重拳”整治,破解基层治理“小马拉大车”问题,有助于不断筑牢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。
减负二字,需“减”更重“赋”。
减负与赋能,这一对充满辩证法色彩的动词,正是透视“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”的关键词——破形式主义之弊、减基层负担之重,是为了赋能基层治理效能,让广大干部“轻装上阵”、担当作为。
“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,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”。着眼于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基层基础,习近平总书记把基层治理放在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中,谋划部署。
2025年是“十四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也是“十五五”规划谋篇布局之年。在时间的交汇点上,“切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”,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,“中国之治”便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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